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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综合app下载湖北省建始县小溪口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生态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意见

作者:小编时间:2024-04-24 11:54 次浏览

信息摘要: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湖北省建始县小溪口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生态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湖北省建始县小溪口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生态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石桥湾村16组小溪口水电站内,利用生态流量机组泄放生态流量并发电。

  小溪口水电站核定的生态流量不低于1.938m3/s。项目装机容量1000kW,年平均设计发电量497.68万kWhh,年利用小时3591h。项目总投资114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04%。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处于调试运营期,2024年1月1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4]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废水沉淀后已回用、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已用于施肥;施工弃渣已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了生态修复,电站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也未发生环境纠纷。

  (1)生态:项目已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并配套监控设备,下泄口额定流量2.42m3/s,大于生态流量基值1.938m3/s。项目运行可保障生态流量下泄。

  (4)噪声:发电机组位于封闭厂房内,采取了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湖北安祖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1、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次未检测废水。

  3、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发电机组等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运行期机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已与湖北省安祖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协议;生活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次未检测固(液)体废物。

  1、通过对运行期项目地中心处的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进行监测可知,项目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通过对大坝上下游500m处的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各指标进行监测可知,区域内马水河水质良好,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1)安排一人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电站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防止电站设备用油跑、冒、滴、漏进入水体,严禁向河流排放废水和倾倒固废。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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